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川人發〔2006〕34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中共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關于印發〈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市監黨組〔2020〕46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我院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成立于1981年(前身是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為核定收支、定額補助事業單位。承擔國家監督檢驗抽查任務和省級定期監督檢驗、專項抽查及不定期監督抽查工作;承擔生產許可證產品、市場準入發證產品和認證產品檢驗;承擔司法及行政執法部門為了解產品質量情況或為解決質量爭議的仲裁檢驗、客戶各類委托檢驗、企業(商業)合同檢驗及評價性檢驗;承擔各級標準的起草與驗證工作;開展檢驗技術的研究與檢驗設備的開發;指導、幫助企業建立質量檢驗制度、檢驗室、實驗室建設及培訓檢驗技術人員等;承擔全省工業產品質量技術評審等工作。
二、考核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崗位及名額:質量管理人員1名、質量檢驗人員4名
崗位類別:專業技術
三、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 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范圍內招聘符合《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2022年度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見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取得招聘崗位所需職稱(職業)資格的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7月31日,招聘崗位所需學歷應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 招聘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守法遵紀,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 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人社部規〔2019〕1號)的回避規定。
4. 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 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 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 曾被開除公職的。
4.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的。
7.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8. 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9. 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 網上報名
1. 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 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登陸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http://scjgj.sc.gov.cn/)、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http://www.spqi.com.cn/)網站下載并如實填寫《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2022年度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并將登記表和報名要求提供的材料以電子版或掃描件方式發送至報名電子郵箱(sczjrlzyb@163.com),郵件主題及附件請注明:“崗位+姓名”。
3. 報名提交材料
(1) 《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2022年度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附件2)紙質版1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 本科以來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4) 符合應聘條件的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5)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6)將科研成果目錄(含公開發表論文或著作、承擔的科研項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填寫在《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2022年度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上(見附件2),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7) 原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決定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其中,省級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市州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供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
應聘人員對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兩個環節。
1. 資格初審。收到報名資料后,由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屆時將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保持電話暢通,因報考人員聯系不暢導致未能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2. 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攜帶報名提交材料中提及的各項原件和復印件(或掃描件)以及近期2寸藍底免冠證件照片3張,到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興茂街16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結果與招聘專業完全一致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五、考核
考核由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根據實際報名情況決定考核方式,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按棄考處理。
考核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http://www.spqi.com.cn/)網站公示考核成績及體檢名單。